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2020,2020年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一、沈阳公积金提取都有哪些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沈阳,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沈阳常住户口或沈阳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核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沈阳公积金提取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