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产证未下发,偿还住所商业告贷提取条件及要件
仅适用于职工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所持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票据(全额票据)》日期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夫妻两边从未使用过住所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告贷、住所提取)。
注:住所公积金组合告贷须房屋所有权证下发后方可恳求提取公积金。
规模:商业告贷、省直、电力、铁路公积金告贷,需到单位缴存公积金办理部办理
1)身份证原件 (购房合同为夫妻共同共有,需一同供给两边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两边均提取或产权人的爱人恳求提取的,需供给夫妻关系证明(《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
3)住所公积金联名卡
4)商品房备案合同原件
5)《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供给《契税完税状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