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及一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2.户口簿原件。主页、借款人页及一起申请人页(含爱人)。
3.婚姻证明原件(已婚供给)。
4.沈阳住所公积金提取联名卡。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无房子预告挂号证明的,需供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6.房子预告挂号证明原件。(无房子预告挂号证明的,需供给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挂号申请书原件,开发公司供给的委托书原件1份)。
7.辽宁增值税普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据(附首付款进账证明材料)原件。